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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寫完有關閱讀的

沒想到今天就要寫上兩天前在市立圖書館所發生的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因為小布熊看書的速度太快

以前都會買書放在家裡讓他可以重複看

可是現在看書的速度遠已超過我們買書的速度

所以我們就開始利用市立圖書館那廣大的藏書量

每次借個一、二十本在家裡舒服的看~

 

 

星期三是小布熊學校會提早下課的一天

我帶著他再度來到了圖書館借些書籍

跟他看了一會兒,也找到了足夠的書本後

我告訴他在兒童區先坐一下、看他一直拿在手中的書

我去找一下東西等一下就回來~

 

 

當我在兒童區對面的電影區看有沒有什麼家庭片可借的時候

(那時我正在跟一個圖書館員詢問)

一個長得很高大的警衛大約隔著三公尺遠有點大聲的跟我說:

『你不可以在這裡!你知道你兒子找了你四十五分鐘了嗎?!

聽了他說的,我還在疑惑中~

四十五分鐘?你講的是我兒子嗎?我們根本還沒有到這裡那麼久?

我走回去找小布熊

他還是坐在那裏,手裡拿著一本書

我問他是怎麼回事,他在找我嗎?

小布熊突然擦起了眼淚

這時兒童區的管理(女的)人突然插了進來跟小布熊說:

『你不要哭,不要害怕,錯的不是你~

此時,我又看了她,我都還沒跟我小孩講完,你怎麼插話?

不要哭?不要怕?我在虐待我的小孩嗎?我在傷害我自己的孩子嗎?

錯的不是他?這管理員是認為我在為自己的錯誤而教訓我的小孩嗎?

她說:『你小孩要找你,我們在圖書館裡到處找你找了很久!你不可以就把小孩放在這裡!他未滿十歲,這就不符合規定~

我承認我不知道你們這十歲的規定,所以這是無心的錯誤

我沒有要逃避錯誤而去錯罵我的小孩

而小布熊也是靜靜的坐在一旁看書,沒有吵鬧

 

 

他並沒有要找我

是他們因為他們有規定被打破了

所以他們拉著小布熊去找我

我了解他們的做法,也學到了圖書館這樣的規定

但是他們因為要凸顯我的失責而誇大了事實來把我變成一個不負責的媽媽

這樣子我就覺得非常的不應該

是你們自己必須要找到我就說是你們因為規定所以要找我

不要說是小孩害怕而找不到我

我們沒有到圖書館那麼久,小布熊不可能什麼已經在找我四十五分鐘

這是謊言、誇大,為的只是要強調我好像不管我的小孩很久了

他們也沒有找我很久,也不是整個圖書館翻遍了才找到我

可是他們卻說他們到處都找不到我 (我就在兒童區對面!)

然後當我還在跟小布熊溝通的時候

沒有禮貌的管理員就插話了進來

一付好像要解救小布熊被錯罵的命運般

跟他說不要怕不要哭不是他的錯

你不懂禮貌要等人說完話再說嗎?

還是你覺得我已經在虐待我的小孩

所以你趕緊來救他?!

然後那個高大的警衛不會到我身邊再來詢問嗎?

你要搞得全部圖書館的人都聽到才高興嗎?

好像你在尋問犯人般的這樣對待我

也好像要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一個不負責的媽媽丟棄小孩

我當時也正是在跟另一個圖書館員問問題

所以這個警衛也是就這樣子直接插話訓了我那幾句

圖書館裡的人都是這樣沒禮貌的嗎?

 

 

我沒有去辯解我沒有錯

我不知道這樣的規定

那你們要盡責找到我,我了解

但你們不需要以這樣子辱人的方式一直來重複我是不盡責的母親

捏造了事實來強調我的錯

我知道可能有很多媽媽把這兒童區當成保母區

所以他們就會對這些媽媽很反感

 

 

這次的事情是我的疏忽

但是事實是~

小布熊沒有先說要找我

你們也沒有把整個圖書館都翻遍(我就在對面!)

你們更不可能已經找了我四十五分鐘

這些誇大不實的話只是為了方便你們自己該做的事情

小布熊哭了是因為你們把這件事情變成好像我遺棄了我的小孩一般

然後你又來告訴他不要害怕因為錯的人是媽媽?!

 

 

這次圖書館的經驗真的讓人很不愉快

我不知道這十歲的規定(也沒看到他們這告示貼在哪裡)

下次我會注意

不過他們這兩位的做法讓人感到非常的不受尊重

我已經承認我的疏忽

但是這兩個人的態度與話語卻無法使人苟同

不過,我想他們的目的達到了

讓一個媽媽()感到不負責而自責

想要重重的傷害一個媽媽最快的方式就是

指責她的不負責、沒有照顧好小孩~

 

所以~這是一篇吐口水文~就這樣子了~

 

 

PS:以前曾經看過同樣這個(新的)圖書館員也是大聲的在兒童區斥責一個媽媽,這個年輕的媽媽手裡抱著一個,另一個大概兩三歲的就在前頭跑著去兒童區另一邊,這個媽媽已經在跟著了,只是抱著小孩無法跑那麼快追上,這樣子就要被管理員罵說小孩子不能在圖書館裡跑!不管這個五十幾歲的兒童區管理員有沒有當過媽媽,你能叫一個兩三歲小孩子不要跑她就不跑嗎?這個媽媽已經手裡抱著一個了,他們也不是故意的,規定要遵守我們知道,但是也要通人情,當時我看到這一幕心想著這個新管理員怎麼這樣口氣不好的訓那個媽媽,看她好像不喜歡小孩子的樣子,怎麼會派她來管這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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